关于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十周年宣传片制作项目的采购询价函
询价人深圳市前海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拟计划就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十周年宣传片制作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费用总控制价在人民币199900元(含税含本价)以内。采用公开询价方式,以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与简介
项目名称: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十周年宣传片制作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十周年宣传片制作项目费用预算不超过199900元(含税含本价),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片方案确认、场地布景策划、实景拍摄、字幕配音、后期特效剪辑制作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3月15日)。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2个同类项目经历(以合同关键页为准)。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宣传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十周年以来的历史发展,展示梦工场作为全国领先“深港青年双创园”青春时尚,充满创新活力和发展机遇,宜居宜业的品牌形象,现需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以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供应商。其中宣传片策划方案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片方案确认、场地布景策划、实景拍摄、字幕配音、后期特效剪辑制作等。
(二)本项目计划工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询价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三)需要提供项目的实施要求以及工作进度,最终以询价人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四)中选人的报价即为项目合同价,但中选价不等于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中选价进行确定。供应商对本项目询价函作出响应的,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本条款。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银行对公转账。合同签订后,询价人支付中选人合同款项总金额的50%,宣传片交付后支付中选人合同款项总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中选人合同款项总金额的20%,询价人支付中选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并完成项目验收后,供应商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根据实际发生事项15个工作日内结算支付款项。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
(二)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正反面,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公章);
7.2个同类项目经历(以合同关键页为准,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保缴纳资料(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或格式:服务报价单(详见附件)和服务建议书(加盖公章)。
服务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介绍、业绩介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介绍、服务内容细项、服务时间节点安排等。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4年3月27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快递以送达时间截止)。
(二)递交方式:
送达或者快递: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188号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北区C栋104,收件人:周倩,电话:19866620843,邮箱:qhyqyygsmgc@qhfwjt.com。
深圳市前海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