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人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集团”)拟计划就《前海综保区深港智慧物流园项目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编制发债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咨询报告服务进行询价,以公开询价方式选取一家符合项目需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本专项服务项目费用报价限定在人民币含税价12.96万元以内,报价应为项目包干价(包括差旅、资料收集、后续服务、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等完成本项目一切应尽费用)。
一、项目名称
《前海综保区深港智慧物流园项目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编制发债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咨询报告服务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根据《前海综保区深港智慧物流园项目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投融资架构及建设运营模式编制发债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咨询报告;
2、协助完成《前海综保区深港智慧物流园项目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前、发行中、发行后的相关信息披露;
3、其他询价人要求提供的服务事项。
三、项目实施工作计划
项目暂定2024年发行2期,其中第一期需于5月7日完成初稿编制工作,第一期实际定稿时间以及后续批次报告提交时间以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实际发行计划时间为准。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我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中选单位需要提供服务事项以及工作进度,最终以询价人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另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金额以财政局审批确认为准,服务费用以中选报价为限,不作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为在中国境内并且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业务的相关经营资格;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直接负责深圳市或区两个或以上的专项债项目经验,并出具过类似项目的发债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咨询报告经验。
五、响应文件组成和要求
1、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按照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质复印件,且提供工商网站中经营范围截图;
2、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3、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填写附件一:报价单);报价应在人民币含税价12.96万元以内;
4、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提供主要负责人深圳市或区2个专项债项目相关或相同业绩证明文件;
5、除以上内容外,报价文件中还应包含项目工作方案、项目组织安排、项目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等主要内容。
六、结算方式
费用为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分二期结算,每期按总价的二分之一。每期结算以发债最终实际在财政局官网挂网成功后收取对应费用,如该次未发债成功,则该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支付方式
在合同签署后,中选人就本项目的每期发行出具正式报告,且发债实际在财政局官网挂网成功后,询价人根据中选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支付当期费用。
八、保密条款
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企业内部商业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项书面同意,需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九、文件的递交时间、方式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快递以送达时间截止)。
2、递交方式:
(1)送达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收件人:杨剑明,电话:13691746785。
(2)快递:深圳市南山区海合作区桂湾五路前海大厦T1栋9楼,收件人:杨剑明,电话:13691746785。
附件:报价单.docx
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